1、租借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方拥有【租赁物名称】(以下简称“租赁物”),并愿意将租赁物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租借甲方所拥有的租赁物,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和保管租赁物,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物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租赁物出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等详见附件一,附件一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第二条 租借期限2.1 本次租借的起止日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借期限】个月。在租借期限届满前,甲方和乙方可协商续租或终止租借。第三条 使用权3.1 乙方有权在
2、租借期限内按照正常的方式使用租赁物,并负责维护、保养租赁物。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在每个【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附件二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第五条 保证金5.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作为保证金的金额,用于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金将在租借关系终止时退还给乙方。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甲方和乙方应对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八条 管辖法院8.1 本协议的解释、生效、履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协议内容一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约定。9.2 本协议签订时,附件一、附件二应与本协议的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甲方和乙方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签字盖章。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