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租借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填写出租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乙方(以下简称租赁方):(填写租赁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租借合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解除双方自愿签订的租借合同,终止租赁方对出租方租赁物的使用权及相应的义务。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二、解除条件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租借合同,达成解除前需书面确认;2. 双方在解除合同后彼此不再有任何欠款、欠费或争议等未解决问题。三、解除程序1. 双方应将解除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解除的日期、解除条款等相关信息;2. 双方应在
2、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不迟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解除通知书正本交由对方确认签字;3. 解除通知书的确认签字应由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签字,以书面形式传达给甲方;4. 解除合同生效的日期在确认签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生效。四、解除后的责任和义务1. 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的使用权;2. 乙方应按照租借合同相关约定,将租赁物按时返还给甲方,并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3. 乙方应清偿已产生的未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及时返还押金;4. 双方解除合同后,不再对彼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其他法律要求。五、保密责任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机密应予以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解决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七、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字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