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甲方:【买方姓名】住所:【买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买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卖方公司全称】住所:【卖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卖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有购买乙方所推出的预售商品房的意愿,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同意将所述预售商品房出售给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乙方同意将位于【预售商品房地址】的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房屋)出售给甲方。1.2 房屋的具体情况、面积、型号、价款等详细信息,以附件【房屋信息表】所示为准。第二条 交付时间与方式2.1 乙方承诺在【交付时间】之前将房屋及相应的验收标准交付给甲方。2.2 房屋交付方式以书面通知
2、为准。第三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附件【房屋信息表】中约定的总价款支付给乙方。3.2 甲方应在以下时间节点支付相应款项: a) 【首付款时间】前支付首付款; b) 【贷款时间】前支付商业贷款尾款; c) 【交房时间】前支付公积金贷款尾款。3.3 甲方应将支付款项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账户到账后将银行回单交予乙方。第四条 房屋质量、维修责任与保修期4.1 乙方保证所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按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维修责任和保修期。4.2 乙方保证在保修期内,对房屋内的主要构件及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予以维修或更换。4.3 甲方需按照乙方规定的使用与维护要求使用房屋,否则将使乙方的质量维修责任和保修期无效。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5.2 当事人同意一方无义务违约时,不负责对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都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仲裁委员会名称】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附加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数】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