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住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执行:第一条 协议目的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甲方特聘请乙方担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并依此合同进行监理工作。第二条 协议内容1.乙方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具体合同约定,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技术、质量、进度等建设性意见。2
2、.乙方应对施工材料、工艺、质量标准等进行审核、验收,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并参与相关会议、磋商等。第三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四条 协议费用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监理费用,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理、真实的费用报销凭证,以便甲方及时核实并支付。第五条 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2.因不可抗力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