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本协议是由以下双方就施工监理服务进行约定并达成的协议,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各自真实的意思,并同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监理服务的有效进行,并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列出服务内容,例如工程进度监督、质量把控、安全管理等)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施工监理服务,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约定为准。第四条 权利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向乙方提供施
2、工相关的必要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4.1.2 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4.1.3 配合乙方的监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高效的施工监理服务;4.2.2 审核工程的施工进展和质量,提出合理的监理意见和建议;4.2.3 向甲方及时提供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及时解答相关问题。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5.1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双方在协议签署后互相交换签署函件,并确认无误后生效。5.2 双方一致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解除7.1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解除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采用中文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经双方签署确认后方可生效。附: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