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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第一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概述,一、工作时间的涵义、法律调整的意义、种类,(一)工作时间的涵义,1,、概念: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内或一周必须用来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生产)任务的时间。,2.,涵义,(,1,)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由法律进行限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突破法律的限制。,(,2,)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准备时间和交接班时间,以及中间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哺乳时间、出差时间等,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包括在工作时间之内。,(,3,)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劳动的时间即为工作时间。,(,4,)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计发劳动报酬的依据之一(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节假日安排劳动)。劳动者没有按劳动合同进行足够时间的劳动,其工资福利待遇往往受到影响。,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一昼夜中必须工作的时间称为工作日制度,在一周(,7,天)中必须工作的天数称为工作周制度。工作时间从劳动法角度讲,是工作日制度和工作周制度的总称,简称工时制度。,(二)法律调整的意义,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予以规定具有重要意义。,1,、工作时间作为劳动的自然尺度,是衡量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和付给劳动者报酬的基础。,2,、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必要条件。,3,、是劳动者劳动保护和实现休息权的法律保障。,4,、促进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从确定工作日、工作周制度,即工时制度,并将它作为法定标准着手的。,(三)工作时间的种类,工作时间是工作日和工作周的总和。但是,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制度,劳动法固定工作时间是以工作日为基础的。,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标准工作日。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劳动法规定的统一工作日(工作时间)。绝大多数劳动者实行的是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立法的基础。,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就是我国的标准工作日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实行新工时制度,每天工作时间仍不超过,8,小时,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2,、缩短工作日。是指工作时间短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日。,3,、延长工作日。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日。,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日。是指工作时间在一定期间综合计算的工作日。,5,、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标准的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与缩短工作日不同,缩短工作日是相对于标准工作日的,“,缩短,”,,而不定时工作日则是没有固定工作时 间标准的工作日。,二、休息休假的涵义、法律规定的意义、种类,(一)休息休假的涵义,休息休假,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可以不从事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是休息日和休假日的总称。休息,一般是指工作日中间的休息、工作日之间的休息和一个工作周中的休息;休假,一般是指在法定节日的休息。,(二)劳动法规定休息休假的意义,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者在保障职业的前提下,享受法律赋予的休息权,这是劳动法规定休息休假的目的所在。失业人员天天可以,“,休息,”,,但已失去职业,也就没有法律调整的必要了。,(三)休息休假的种类,1,、工作日中间的休息。也称工作日中的间歇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中的休息用膳时间。一般安排半小时或半小时以上,不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也称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结束,下一个工作日开始之间的休息时间。俗称下班回家,就是指工作日之间的休息。它对于劳动者实现休息权具有重要意义。,3,、工作周中间的休假。也称公休日,是指劳动者在一周中有一个整天以上的休息。,4,、法定节日的休假。我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5,、年休假。也称年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可以享受保留工资和职务的、一定天数的连续休息。,我国,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践中,年休假的具体做法是:,第一,已经实行特殊休假的单位不实行年休假,如实行寒暑假的学校;,第二,劳动者必须在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第三,在起点假期之上工作每满,1,年,休假日递增,1,天,到一定天数不再增加(一般为两周)。,6,、探亲假。是指劳动者与父母或配偶不在同城,根据法律规定享受的探望父母或配偶的休假时间。,7,、其它休假。,第二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一、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一)标准工作日及其实行,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我国关于标准工作日的第一个法律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改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也就是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天的标准工作日。要求在,1997,年,5,月,1,日前所有企业都必须执行,在,1996,年,5,月,1,日前所有事业单位都必须执行。,另外我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我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二)适用缩短工作日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对缩短工作日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实行缩短工作日:,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严重有毒(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应少于,8,小时。,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夜班是指在晚,10,点至晨,6,点的时间连续工作)。,3,、哺乳期(,12,个月)未满的女工,每个工作日可以有两个半小时的哺乳时间,实际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4,、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三)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日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制度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根据,审批办法,第,5,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就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日制度基本相同。,(四)适用无定时工作日的情形。,根据,审批办法,第,4,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案例:某出租汽车公司招聘,50,名出租车司机,采取单车承包的工作方式,规定“桑他那”车的司机每月上缴,7800,元承包费(以每月,26,天计算,平均每天,300,元)。实施过程中,由于该市正在进行大规模市政建设,路况很差,绝大多数司机感到乘客很少租车,难以完成承包任务,向公司管理人员提出是否适当减少承包基数,否则不睡觉也完不成任务。,有,1,名司机因一天只睡,3,个小时,疲劳驾车,发生车祸。公司管理人员说,出租汽车司机本来就实行无定时工作制,休息时间由你们自己安排,公司规定的承包数额订入劳动合同,不能变动。分析:本例反映了以下法律问题:第一,实行无定时工作制也应保障劳动者休息权。无定时工作制不是无休息工作制,只是其休息时间不像标准工作时间那样固定、规律而已。,第二,实行无定时工作制也应保障劳动者报酬权,承包制度应当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例中,出租汽车司机确实可以实行无定时工作制。但是该公司同时又实行司机单车承包、余额归己的报酬方式。由于客观条件限制(路况差、租户少),事实上公司确定的承包基数偏高,迫使绝大多数司机只能牺牲正常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完成承,包基数并略有收入,实际上这种工作方式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并且,如果该公司所在地区已经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标准工作日,那么该公司以每月,26,天计算承包数额也是不合法的。现实生活中,出租汽车行业比较普遍地存在本例中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会三方共同协调处理,靠劳动者个人是无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涵义。俗称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从事本职劳动的情形。法律上从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和健康权出发,对延长工作时间原则上予以限制和禁止。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又是必需的。,所以,我国,劳动法,第,41,、,42,条规定了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限制和条件,第,43,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由于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付出的额外性,所以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作为一种客观状态,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合法的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符合我国,劳动法,第,41,条、,42,条、,44,条规定的,“,加班加点,”,;二是违法的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加点,”,,对此行为,我国,劳动法,第,90,条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根据,劳动法,第,41,条,延长工作时间有两方面限制:,1,、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因生产经营需要;第二,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2,、延长工作时间的时数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一起,1,个月工作,500,个小时,使得打工者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工人都长时间地加班,一个月每个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要超过,500,小时。但工人的月工资最低的只能拿到,300,元)。,案例:某服装厂有,500,名职工,在裁剪、缝纫烫整等第一线工作的工人有,300,多名。,1995,年初,该厂领导强调出口服装生产任务紧,组织第一线工人加班加点。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连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也不能休息。厂方以公告的形式规定:除有医院证明的病假外,不加班加点的工人一律按旷工论处。半个月后,工人意见很大,认为厂方的决定根本不考虑职工具体问题。有的工人身体不,好,半个月下来已筋疲力尽,继续这么干下去人吃不消。有的工人家庭有病人,这样干无法照顾家务,以致产生家庭纠纷。厂方认为,职工个人问题应该克服,要从企业生产的大局出发;况且厂方有权制定规章制度。为了“严肃纪律”,厂方对星期天没来加班的,8,名职工作旷工处理。工人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析:本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第一,服装厂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服装厂没有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反而以行政手段强迫劳动者加班,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第二,服装厂延长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上限,其行为违反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42,条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该服装厂让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并且连续半个月,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第三,服装厂将,8,名星期天没来加班的职工作旷工处理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因为服装厂的加班本身是违法的。,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招揽业务时不考虑自身的生产能力,把完成任务建立在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基础上,反映出企业经营者无视劳动者休息权的实质。,(三)可以不受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第,4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例:,1994,年,6,月,某厂所在地暴雨连日,因该厂健在河滩上,为防止河水灌进厂区,厂方决定在厂外筑一条防洪坝,而此时正值生产旺季,为了不影响正常生产,厂方决定由部分男工及全体女工坚持生产,大部分男工参加修坝工作。两天后,坚持生产的女工生产进度缓慢,厂方决定从即日起一律加班,一定要按原计划完成任务,向客户交货。女工马某提出家中有生病老母需要,照料,无法加班,厂方多次劝说无效,只得同意。但在月底发工资时,厂方以马某不服工作安排为由,扣发马某正常情况下应得的奖金。马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厂方补发奖金。厂方认为,为抢救国家财产而加班是有法律依据的,马某的母亲病情不重,生活可以自理,马某借故不听生产调动,违反厂纪厂规,厂方扣发奖金是正确的。,分析:本例中,厂方为了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组织大多数职工抢筑防洪坝,造成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人手不足,厂方不得不要求他们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完成生产任务。而马某的工作不是抢筑防洪坝,而仍在原岗位从事本职工作,所以要求马某延长工作时间必须受我国,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厂方不能依据我国,劳动法,第,42,条要求马某延长工作时间。厂方与马某协商延长工作时间未成而扣发马某奖金,是违法的。,(四)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44,条,用人单位在下列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下,应当按照如下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案例:某年春节的农历正月初一是星期三,某厂一套设备必须在节日期间检修,工程师何某从正月初一到初五连续工作,5,天,假如何某日工资为,70,元人民币,,5,天的工资报酬最低是多少?,分析:本例中,工程师何某从正月初一到初五连续工作,5,天,其中前,3,天,即正月初一到初五,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后,2,天是初四、初五,已不属于法定休假日,但正好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所以,工程师何某,5,天工作的最低报酬是人民币,910,元(,70,元,3,天,300%+70,元,2,天,200%,)。,三、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一)工作日内的休息,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休息和修养的设施。,司法解释,:工作日内的间隙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夜班不少于,20,分钟。,(二)工作日间的休息,司法解释,:工作日间的休息是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轮班作业时不得让职工连续工作两班。,(三)周休日,劳动法,38,: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规定,: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企业和不能实行上述规定的统一的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出差人员的每周休息日可以在出差地点享用,如不能享用的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给予不休。,对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则可以给予更多的休息时间。,(四)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办法。,是指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于进行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1949,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后国务院又多次进行修订。根据这一规定,,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办法分全体劳动者的放假日和部分劳动者的放假日。,1,、全体劳动者的放假日共,11,天。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原为,1,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3,日,原为,2,天),清明、端午、冬秋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2,、部分劳动者的放假日有: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人民解放军建军节纪念日(,8,月,1,日)。除儿童节放假,1,天外,其余放假半天,或只其中一部分人放假,其他一部分得推代表参加庆祝。凡属全体劳动者的放假日,如恰逢星期日(双休日),应在次日补假;凡属部分劳动者的放假日,如恰逢星期日(双休日),则不补假。,(五)探亲假,根据国务院,1981,年,3,月,14,日施行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财政部,1981,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探亲假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劳动者。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2,、探亲假的假期。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给予路程假,有关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3,、探亲假的待遇。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4,、探亲路费报销标准。乘坐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坐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坐,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乘坐轮船的,报四等舱位费。一般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案例,1,:方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某机械厂工作,其父母均在外地,一年后,方某向厂人事科请假,要求回家探亲,厂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给假,25,天。,方某回家住了,15,天,到南方经济特区联系工作,想离开某机械厂。到了特区后,方某联系单位一直没有结果,在假期将满时买不到回厂火车票,以至回厂时超假,10,天。厂财务科在报销方某的有关探亲路费时,发现有些凭据与探亲地点不符,向人事科反映。厂人事科经查知悉方某去南方经济特区联系单位的事实,认为方某以探亲为名外出联系单位,欺骗组织,探亲期间在家呆住了,5,天,其余时间及超假,10,天应视为旷工,决定将方某除名。,分析:本例中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是,职工探亲期间必须与亲属在一起生活?对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内必须与父母或配偶一起共同生活。本例中方某回家住,15,天后,其余天数去南方经济特区联系单位并不违法,方某有权支配假期。方某超假,10,天事先没有请假,可以作为旷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职工连续旷工,15,天用人单位可以将其除名。,本例中方某连续旷工只有,10,天,按规定不够除名条件。所以,某机械厂应当撤消对方某的除名决定,方某去南方经济特区的路费等不能报销。,案例,2,:赵某原是某船厂职工,未婚,父母居住在邻省,平时无法回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每年,20,天的探亲假。,1994,年底赵某申请休探亲假时,船厂领导说,最近修船任务很重,人手不够,要求赵某将假期积到明年一起休。赵某同意,并向家里写信说明。,1995,年,上级单位组建企业集团,将船厂与船队合并,组成某某船运有限(集团)公司,原船厂编制撤消,船厂职工改为船运有限公司职工。年底,赵某提出休探亲假,船运有限公司认为,本企业是新建单位,职工工作都不满,1,年,不能按照国务院规定休探亲假,赵某据理力争,船运有限公司同意赵某,20,天探亲假。赵某回家后想起去年有,20,天假期没用,就在,20,天探亲假将满前打电报给单位,要求补休去年地,20,天假期,单位回电,要求赵某立即回厂,否则将予除名(,20,天按旷工处理)。赵某不予理睬,休满,40,天假期后回单位上班。船运有限公司以赵某连续旷工,20,天为由,将赵某除名,双方发生争议。,分析:本例中,某船运有限公司对赵某的除名决定没有法律依据。该用人单位系由船队和船厂合并组建而成,虽然原船厂的编制已不存在,但是根据合并前企业的权利义务,有合并后企业享有和承担的法律原则,,并后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赵某的休息权实现。赵某在原船厂的探亲假因工作需要没有休,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赵某在次年可以合并享有,45,天的探亲假。所以,赵某没有旷工,而是行使自己的探亲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将其以旷工为由除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销赵某的往返路费等,,支付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撤消对赵某的除名决定。,(六)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提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还规定,不同的工龄的人给以不同的休假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七)其它休假,1.,丧假,:,(,1,)职工申请丧假依习俗分次办理,应自丧亡之日起,20,日内请毕,不得申请补休或换领现金。并且出具相关证明。,(,2,)丧假期不包括例假日及国家法定假日。,(,3,)给假标准:,父母、子女、配偶、养父母、继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丧亡时,给予丧假五天;,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祖父母)丧亡时,给予丧假四天;,兄弟姐妹或配偶之外祖父母丧亡时,给予丧假三天。,2.,婚 假:,(,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方可享有新婚,且必须出示结婚证书。,(,2,)婚假期包括例假日,婚假应一次休完,不得申请补休或换领现金。,(,3,)给假标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可享受婚假三天;,按照国家规定,男性,25,周岁初婚,女性,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婚假为十天;,再婚假三天。,3.,产 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员工,可享受有薪产假,薪资按国家现行规定支付。,(,2,)职工应在得知怀孕时,即通知企业行政部门。同时提供医院出示的怀孕证明。,(,3,)产假期包括例假日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得申请补休或换领现金。,(,4,)给假标准,:,分娩产假,a.,单胎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b.,难产者可在(,a,)标准基础上增加,15,天;,c.,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a,)标准上增加,15,天;,d.,女性满,24,周岁初育者为晚育,在(,a,)标准上增加,15,天。,流产产假,a.,怀孕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产假,30,天。,b.,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5,天。,c.,执行计划生育的女性员工实施人工流产者,产假,7,天。,产前检查,a.,怀孕,168,天内,每,28,天产前检查一次,每次半天。,b.,怀孕,168,天以上,252,内,每,14,天检查一次,每次半天。,c.,怀孕,252,天以上,每,7,天检查一次,每次半天。,陪产假,:,配偶初育分娩时,可享受陪产假两天,须一次且在婴儿出生日前后一周内休完,不得申请补休或换领现金。且应出具相关证明。,思考题:,1,、最高工时标准的法律效力?,2,、工时立法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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