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协议》
鉴于甲方为经营物业服务的公司,乙方为委托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且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为乙方所在物业提供服务的范围、标准、义务和责任,保障乙方享受良好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按照下述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
1. 健全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2. 维护物业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走道、楼梯、电梯等;
3. 定期清洁和消毒公共设施,如厕所、走道、门窗等;
4. 维护公共绿化和景观,保持其整洁有序;
5. 组织并维护小区内的安全设施,如巡逻、防火设备检查等;
6. 处理乙方物业维修、报修事宜;
7.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对自然灾害、公共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对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负有相应责任;
3. 甲方在合理范围内对乙方使用物业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但不承担过错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提前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终止:
(1) 乙方所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且双方未续约;
(2) 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 发生乙方严重违反协议的情况。
2. 终止本协议后,双方应依法履行各自的退还义务。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应以书面形式额外确认;
2. 本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协议的解释与执行
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个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个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