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协议鉴于甲方为经营物业服务的公司,乙方为委托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且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为乙方所在物业提供服务的范围、标准、义务和责任,保障乙方享受良好的物业管理和服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甲方按照下述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1. 健全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2. 维护物业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走道、楼梯、电梯等;3. 定期清洁和消毒公共设施,如厕所、走道、门窗等;4. 维护公共绿化和景观,保持其整洁有序;5. 组织并维护小区内的安全设施,如巡
2、逻、防火设备检查等;6. 处理乙方物业维修、报修事宜;7.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三条 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免责条款1. 甲方对自然灾害、公共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2.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对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负有相应责任;3. 甲方在合理范围内对乙方使用物业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但不承担过错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
3、之日起生效;2. 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提前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终止: (1) 乙方所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且双方未续约; (2) 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 发生乙方严重违反协议的情况。2. 终止本协议后,双方应依法履行各自的退还义务。第八条 其他约定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应以书面形式额外确认;2. 本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协议的解释与执行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名称/个人签名):_乙方(公司名称/个人签名):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