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托管合同协议本协议由以下签署方就物业托管合同事宜达成并确认,双方在此约定如下: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委托方指物业所有者或合法代表人,又称为业主。1.2 托管方指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或代理人的法律实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1.3 物业指由委托方拥有、控制或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建筑物或不动产。1.4 托管服务指由托管方提供的针对物业的管理、操作、维护和改善等服务。第二条 托管委托2.1 委托方同意将所述物业的托管权委托给托管方,并授权托管方负责处理相关物业的日常事务。2.2 托管方接受委托,并同意履行其所负责的托管职责,以保障委托方权益。第三条 协议条款3.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终
2、止日期为_年_月_日。3.2 协议的终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一致解除、到期不续签、合同违约等方式。第四条 托管服务内容4.1 托管方将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 物业安保管理 - 环境卫生管理 - 设备设施维护与维修 - 居民关系维护和问题解决 - 财务管理和物业费用收缴 -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4.2 托管方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计划来确保物业的良好管理,以提高其使用价值和长期价值。第五条 合同费用5.1 委托方同意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在附件中进行明确规定。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所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九条 适用法律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 协议生效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托管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 托管方:_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