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新装修合同协议本协议由甲方(下称委托人)和乙方(下称承包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人房屋的翻新装修事宜作出以下约定:一、委托内容及标准1. 委托人自愿将房屋翻新装修事宜委托给承包人,承包人接受委托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装修。2. 翻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水电设施、家具、陈设等方面,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一。二、费用及支付方式1. 翻新装修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委托人应在装修完工后(具体日期)支付给承包人。2. 装修期间出现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劳务费用的增加,应由委托人承担。三、时间及工期1. 翻新装修的工期约定为(具体工期
2、),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以签署本协议当日的书面通知为准。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按实际工期支付费用。四、保证及责任1. 承包人保证翻新装修的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并承担翻新装修的售后服务责任。2. 若翻新装修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违约处理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2. 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六、协议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协议,解除时应提前(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对方。2. 解除协议后,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但装修未完成部分的费用应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七、争议解决1.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与承包人各执一份。附件一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下为正文与政治无关,不再重复展示)乙方(承包人):_甲方(委托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