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服务协议书甲方:(身份证明信息)乙方:(身份证明信息)鉴于甲方为一名合法拥有并经营出租汽车的自然人,乙方欲租用甲方的出租汽车,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出租车辆信息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其名下的出租汽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型号、车牌号等车辆相关信息。1.2 乙方同意仅在合法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出租汽车,并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归还车辆。第二条 使用期限2.1 双方约定出租期限为(具体时间或日期)。2.2 若乙方需延长出租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第三条 出租费用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出租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3.2 出租费用
2、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其他方式),支付形式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归还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费用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4.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车辆或车辆严重损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第五条 保险责任5.1 甲方保证其出租车辆已经投保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5.2 在出租期间,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出租车辆的安全,并严禁违反交通法规。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6.2 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情况下,对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