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本协议书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主题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协议书。正文协议书编号: 编号协议书主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协议书甲方(出租汽车公司):全称乙方(驾驶员):全名鉴于:1. 甲方经营合法的出租汽车公司,拥有合法的运营资质;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申请成为甲方的驾驶员;3. 双方自愿就合作细则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双方的自愿原则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出租汽车服务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良好
2、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出租汽车服务的质量和形象的提升。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 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出租汽车服务,并按时、按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2 乙方应保证自己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和驾车技能,并按照交通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驾驶。2.3 乙方应保管好车辆及相关设备,妥善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并按时进行保养和维修。2.4 乙方有义务对乘客进行友善、礼貌待客,并保护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5 乙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不得私自接待非法营运乘客,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车辆和相关设备,以保证乙方
3、可以安全、舒适地提供出租汽车服务。3.2 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乙方掌握相关服务技能和知识。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运营状况,对乙方进行合理调配和安排工作,以实现共同合作的最佳效果。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知对方的商业、技术、运营等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五条协议期限与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有效期 ,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续签。5.2 在协议期限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
4、规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解决,则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3 在协议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补充7.1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7.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变更和补充后,变更和补充的内容均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八条附则8.1 本协议的一切附属文件和合同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2 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放弃或延缓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的,不应视为放弃或延缓对其他权利的行使。8.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协议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