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机维修合同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与甲方签订电机维修合同。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指定的电机进行维修服务,乙方同意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第二条 维修范围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电机故障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保修卡、购买发票等)。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故障描述进行初步判断,并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第三条 工作进程1. 乙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电机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2. 如发现维修过程中的其他问题,乙方将及时与甲方联系并
2、协商解决方案。第四条 服务费用1. 乙方根据电机故障的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2. 维修过程中如有额外费用产生,乙方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才能进行。第五条 免责条款1.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尽力核实电机故障原因并维修,但无法保证维修结果能满足甲方的期望。2. 电机在维修过程中出现新的损坏或问题,乙方将尽力进行修复,但不承担新的故障责任。3. 电机在维修后如出现意外损坏或不再正常运转,乙方仅对其维修过的部分负责。第六条 保密责任1. 甲方和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本条款的保密责任在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在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解除1. 甲方和乙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2.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之日。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