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一、甲方与乙方共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制造工程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的成立及内容1. 协议条款的成立: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合作的制造工程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技术文件、工程图纸等。3. 协议内容: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 项目要求: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要求,包括工程规模、工期要求等。 (2) 设计费用与支付方式:详细说明双方约定的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 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对设计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禁止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4
2、) 保密义务: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解除后的保密义务,包括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保密。 (5) 质量要求:约定设计成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并对交付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6) 违约责任:约定合同中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补偿方式。 (7) 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约定协议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三、协议的履行1. 双方均应遵守双方约定的各项规定,积极履行本协议。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设计成果,并对成果进行评估。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确保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四、协议的解除1. 合同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2. 违约解除: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并盖章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并完成结算。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