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协议书甲方:(具体填写甲方名称和住所地)乙方:(具体填写乙方名称和住所地)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其意愿,愿意将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委托给乙方进行承包;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担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智能化工程总承包的具体事项,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1.2 智能化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家居系统、智能建筑管理系统以及与智能化工程相关的设备和软件等。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2.1 甲方应向乙方提
2、供与智能化工程相关的详细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安全规范等文件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款项。2.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工程现场的勘察和检测,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协助。2.3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智能化工程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智能化工程的施工。3.2 乙方应保证智能化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3.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智能化工程,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
3、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4.1 双方协商确定智能化工程的总承包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表示。4.2 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承诺对于智能化工程的相关设计、技术、商业机密等保持严格的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7.2 在工程总承包完成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并验收合格后,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