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服务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一、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确认本协议书由行为人甲(以下简称甲)和行为人乙(以下简称乙)共同拟定,经双方确认,甲和乙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作出本协议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真实与合法性确认1.甲和乙在本协议书中的所有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并未以任何形式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2.甲和乙保证本协议书中的所有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公序良俗遵守确认甲和乙确认,在本协议书的所有内容中,不包含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不涉及违反道德伦理标准或其他令人不齿的行为。四、协议书主题确认本协议书的主题为董事会秘书服务协议。甲同意向乙提供董事会秘书服务,乙同意接受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书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本协议书的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协议书标题要求内容,特此确认并签字。甲行为人签字:_ 日期:_乙行为人签字: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