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租赁协议书甲方:出租人姓名/机构名称住所地:出租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出租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姓名/机构名称住所地:承租人住所地联系电话:承租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住房的合法所有人(产权人),且有权将该住房出租,乙方有意以租金付费使用该住房,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房屋信息1.1 出租房屋详细地址:房屋地址1.2 出租房屋面积:房屋面积1.3 房屋结构及主要用途:结构及用途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自 起始日期 起至 终止日期 止。2.2 若乙方需继续租赁,可以提前 提前通知期限 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或拒绝。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3.1 乙方每月应支付
2、租金人民币 租金金额 ,租金应于每月的 支付日 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付款。3.2 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相应租赁发票。第四条 使用与维护4.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的合法使用权,但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给他人。4.2 乙方应按照合理的使用方式进行居住,且在使用期间负责维护房屋的良好状态。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但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第五条 租赁押金5.1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押金金额 作为租赁押金。5.2 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须在 退还期限 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
3、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或乙方不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违约方应该支付守约方因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失或额外费用。6.3 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若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变更或解除。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9.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