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招标协议书甲方(招标人):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标人):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并签订招标合同,乙方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能力和资源,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意向1.甲方拟委托乙方负责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宣传、接收投标文件、评标和招标结果的公告等工作。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招标规定的要求,诚信、公正、独立、自主地完成招标工作。二、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范围、计划、要求、设计方案等信息。(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
2、定支付乙方的报酬。(3)对乙方提供的招标工作负责人员实施管理、指导和协助。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组织招标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2)根据甲方的要求宣传和发布招标公告,及时接收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3)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操作。(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评标结果和招标报告。(5)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工作,并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三、保密条款1.甲方和乙方以及其各自工作人员应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2.乙方在招标工作
3、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技术资料等,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双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理未完成的事项。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六、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招标人): 乙方(投标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