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绿化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住所地:(甲方住所地)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鉴于:1.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园林绿化服务提供商;2.乙方拟委托甲方提供相关的园林绿化设计、建设、维护等服务;3.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园林景观设计与规划;- 植物选购、种植及养护;- 草坪、花坛、石景、水
2、景等园林景观施工;- 园林绿化设施、器材的选购与安装;- 园林养护、病虫害防治等;- 其他双方约定的园林绿化服务事项。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双方共同确认完成服务。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源等保密信息保密。未经对方明确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以上保密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