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品寄存合同协议甲方(寄存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寄存单位):乙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希望将自己的物品寄存于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一、寄存物品描述:甲方将以下物品寄存于乙方,具体描述如下:1. 物品名称:物品1名称 物品描述:物品1描述2. 物品名称:物品2名称 物品描述:物品2描述(继续列举其他物品)二、寄存期限:寄存期限为 具体时间范围,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三、寄存费用:1. 寄存费用为 具体金额,由甲方在寄存物品交付乙方时一次性支付。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寄存费用,乙方有权
2、拒绝寄存或终止本协议。四、寄存物品保管责任:1. 乙方承诺合理、安全地保管甲方寄存的物品,确保物品不受损失、遗失或被盗。2. 乙方对于因自身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寄存物品的损失、遗失或被盗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五、寄存物品取回:1. 甲方在寄存期限届满时,可以随时取回寄存物品,无需支付额外费用。2. 甲方在寄存期限届满后30天内未取回寄存物品,乙方有权处理物品,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解决。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 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2.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八、协议生效: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因物品寄存所订立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甲方(寄存人)签字:_日期:_乙方(寄存单位)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