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热合同协议书本供热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甲方(下称“供热公司”)和乙方(下称“用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约达成如下协议,用以明确双方在供热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和相关约定:一、行为人资格供热公司和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书前,双方应明确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约定进行自主有效的表达和履行。二、协议内容1. 供热服务范围:供热公司将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存在的相关条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合理的供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温暖气体、供热设备的维护维修等。2. 热量价格和结算方式:供热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以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热量价格,并向用户提供详细的结算明细,用户按
2、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3. 供热期限和使用条件:供热公司将确保供热服务的稳定和持续,供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用户应按规定使用供热设备,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4. 双方权利义务:供热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供热系统运行良好。用户有权享受供热服务,并按时支付相应费用;应妥善保管供热设备,确保使用安全;并配合供热公司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5. 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或不履行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法律约束本协议书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四、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各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对获悉的保密信息予以保护,不得泄露、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不正当用途。五、其他事项本协议书的形成依据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协议书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协议终止。供热公司:(营业执照号码)用户:(身份证号码)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