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供热合同协议书标题要求的协议书范本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全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地址】乙方:【乙方全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地址】鉴于甲方为城市供热服务提供方,乙方为城市供热服务受益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城市供热服务,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供热费用。第二条 合同内容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热服务范围包括:【具体供热服务内容】。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价格标准及使用量,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 3. 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约定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
2、中详细记录。 4. 双方约定甲方供热服务的质量标准,包括供热温度、供热设备使用寿命等,并确保供热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5. 甲方应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在设备损坏或故障时及时维修或更换,以确保供热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持、资料和培训,并协助乙方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第三条 退费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无法提供连续的供热服务,乙方有权要求退还相应的供热费用。 2.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供热费用,甲方有权中断供热服务,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导致供热服务中断,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相互体谅,减少损失。第四条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期限内有效。 2. 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第五条 合同的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