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安全性能测试委托合同协议协议双方:甲方:(委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受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需要对其所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能测试与评估,乙方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测试实验室及技术力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合同协议:一、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甲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能测试与评估。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样品,在其实验室内进行安全性能测试,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性。1.3 乙方将根据测试结果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出具详细的测试
2、报告,对甲方提供安全性能评估和建议。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照双方协商的收费标准支付委托测试费用。2.2 委托费用包括测试费用、样品运输费用等相关费用,具体数额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2.3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完成后应提供支付凭证给乙方。三、保密义务3.1 甲乙双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数据或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3.2 保密期限为合同解除之日起5年。四、知识产权4.1 甲方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样品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4.2 乙方在履行测试合同过程中对甲
3、方的医疗器械样品进行测试,不得侵犯或侵害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4.3 乙方对于测试过程及结果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或使其使用。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委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同时有权暂停或中止委托测试服务。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委托测试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服务或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协商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7.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测试服务完成之日止。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