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制片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制片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演员/导演/编剧/其他创作人员”):姓名: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制片方意欲将乙方的表演/指导/创作才能应用于影视作品创作,并按照下列约定,以达成本协议:一、影视作品信息1. 作品名称:2. 创作内容:3. 影视作品形式:4. 制片方担任的角色及权益:5. 乙方担任的角色及权益:6. 影视作品预计拍摄地点:7. 影视作品预计拍摄时间:8. 影视作品预计发行方式及区域:9. 其他约定:二、合作方式1. 乙方将保证按照制片方的安排和要
2、求,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拍摄/创作任务,并不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2. 乙方应于制片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筹备、彩排、拍摄/创作和宣传等相关活动。3. 制片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拍摄/创作设备、场地和工作环境。4. 乙方应根据制片方的要求执行所有的表演/指导/创作和相关工作,保证完成拍摄/创作任务,并协助制片方推动影视作品的制作进程。三、著作权及合作费用1. 影视作品及其相关著作权的归属: a. 乙方须将其在影视作品中的表演/指导/创作成果的全部著作权无偿转让给制片方。 b. 乙方同意制片方对其在影视作品中的表演/指导/创作成果进行修改、编辑等合理行为,以符合影视作品的创作需要。
3、c. 乙方同意授权制片方享有修改并发表后的影视作品的署名权,并免费提供相应演员/导演/编剧/创作人员简介,以便制片方宣传推广影视作品。2. 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a. 制片方应根据乙方的表演/指导/创作角色和影响力支付相应的合作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签署后签署合作费用支付清单。 b. 乙方应如实报税并承担个人所得税等法定税金。四、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影视作品的创作过程、相关合同条款、商业机密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宣传或公开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五、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成为乙方与制片方之间履行和约
4、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六、争议解决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七、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制片方: 演员/导演/编剧/其他创作人员:(公司名称) (姓名)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