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品质押合同协议书甲方(债权人):【甲方姓名/公司名称】乙方(债务人):【乙方姓名/公司名称】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处分艺术品;2. 乙方拥有(或代表拥有)以下描述的艺术品;3.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质押贷款,以艺术品作为质押物。基于以上声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艺术品:指具有文化艺术价值、稀缺性和交易性的物质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摄影作品等。1.2 质押贷款:指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具有借款性质的资金。1.3 质押物:指乙方所有(或代表所有)的艺术品,其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描述详见本协议附件。第二条 质押款项及借款利率2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质押贷款,具体贷款金额为【具体金额】。2.2 借款利率为【具体利率】,利息按照【具体计算方式】计算。第三条 质押物的鉴定及保管3.1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具体天数】内,将艺术品交由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供相关鉴定证书。3.2 乙方承诺,质押物系乙方合法所有或合法代表所有,并不存在任何与甲方所提供贷款金额等有关的纠纷。3.3 艺术品鉴定证书及质押物交付后,乙方将艺术品交由甲方指定的专业保管机构进行保管。第四条 借款使用及还款方式4.1 借款用途:乙方承诺所借资金仅用于【具体借款用途】。4.2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款。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之一或多种方式:(1)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2)依法申请强制执行;(3)根据质押物价值,自行处置质押物偿还贷款;(4)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6.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全部借款本息归还完毕。7.2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具体内容。7.3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是甲乙双方就艺术品质押合同达成的协议内容,甲方与乙方互相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并自愿签署此协议。甲方(盖章/签字):_日期:_乙方(盖章/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