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婴幼儿配方奶粉供应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与以下甲方(以下简称需求方)就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供应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供应商的义务1.1 供应商应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1.2 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3 供应商须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第二条 需求方的义务2.1 需求方应提供准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需求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数量、交货日期等,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2.2 需求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数量和期限支付婴幼儿配方奶粉费用。2
2、.3 需求方应妥善保存婴幼儿配方奶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私自更改或转售。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3.1 外部价格因素发生变化时,供应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但应提前通知需求方。3.2 需求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婴幼儿配方奶粉费用,不得拖欠或延迟付款。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时间供货或供货数量不足,需求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4.2 若需求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婴幼儿配方奶粉费用,供应商有权要求需求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保密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应商和需求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2 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求方):_ 日期: _乙方(供应商):_ 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