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创意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文化创意工程的设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文化创意工程设计合作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服务内容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具有创意和创新特色的文化创意工程设计服务。2.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完成设计项目的各阶段工作,包括设计概念、设计策划、设计方案等,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材料。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标准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完成设计工作,
2、并将设计文件及材料交付给甲方。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材料进行验收,若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应负责进行修改或完善直至甲方满意为止。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设计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2. 设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款项。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协作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2. 保密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持续(具体保密期限),在此期间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对方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的,应
3、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行为,双方应互相理解、支持并尽力减少损失。3.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由此引起的利润损失等。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的终止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涉及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并在本协议附表中明确记录。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