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外贸业务合同标题要求协议协议编号:XXXXX鉴于参与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以诚实、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协议,双方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尊重公序良俗,特订立本内外贸业务合同标题要求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保内外贸业务合同中的标题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包含与政治相关的内容。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参与方应确保内外贸业务合同中的标题要求不涉及与政治相关的观点、言论或文字,并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2. 参与方不得在内外贸业务合同的标题要求中包含网址链接,以确保协议的纯净性。第三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
2、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第四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并成为参与方内外贸业务合同的有效附件。2. 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第六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协议; b) 双方业务合同已履行完毕。2.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因协议所产生的义务。第七条 其他条款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双方在内外贸业务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依法按照自愿原则约定。参与方一:_ 日期:_参与方二: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