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标题要求协议协议编号:编号本协议由合同双方自愿达成,并共同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的标准,并确保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二条 行为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以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本协议。行为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意思表示。第三条 法律与规定的遵守1. 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时,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具有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文件。2. 在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中,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第四条 公序良俗的尊重合同
2、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时,必须遵守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违背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五条 冲突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2. 双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遵守解除协议的约定。第七条 协议的附加条款1. 本协议为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的标题要求协议,旨在规范合同中的各项内容。正文中的具体条款和细则由合同双方另行约定。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应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八条 协议的适用与管辖本协议适用于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适用中国法律,提交相关法院管辖。第九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