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合作社的运作,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二、协议成立1. 合作社成员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或农业相关主体。2. 合作社成员应当真实意愿加入合作社,自愿遵守本协议。三、合作范围1. 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业生产及相关服务。2. 合作社将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在农业种植、养殖、销售等环节进行合作。3. 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农业生产,共同分享成果和责任。四、权利与义务1.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享有按照合作社规定分享收益的权利。2. 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
2、作社的规定履行劳动义务,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3. 合作社成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五、运营管理1.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制定有关运营、决策、分账、退出等规定。2. 合作社应当建立并完善组织管理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公正和透明。3. 合作社应当定期召开成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六、经济分配1.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规定共同投入资金,共同分担风险。2.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规定分享经济收益,公平合理分配。3.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规定共同承担经营亏损,共担风险。七、争议解决1. 合作社成员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2.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八、协议的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社成立至解散。2.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经合作社成员大会通过,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九、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 合作社成员可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主动申请退出合作社。2. 合作社成员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合作社规定的行为,合作社有权解除与其的协议关系。附则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保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遵守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署人:(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