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约定,为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而订立: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被激励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1. 甲方为(公司名称),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2. 为推动甲方公司的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甲方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3. 乙方为甲方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成员/优秀员工,据此甲方通过本计划激励乙方,以推动乙方的工作动力和创业热情。基于上述情况,各方经
2、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效力本协议的目的是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股权激励,并规定双方在激励计划中的权益和义务。本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协议,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第二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范围和条件1. 甲方决定将股权或股票期权授予乙方,作为乙方在公司中流通股份的一部分。2. 具体的股权或股票期权数量、解锁条件、行权期限等将在后续协议中另行约定。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全力以赴、勤勉工作,为甲方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2. 乙方应严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并维护甲方的利益。3. 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违反公司规定或致使甲方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中止、终止激励计划,
3、并追回已授予的股权或股票期权。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股权或股票期权,确保其享有相应的权益。2. 甲方应履行对乙方股权的提供、解锁条件的说明和通知义务,并保证程序的合法、公正和透明。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使乙方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实现股权激励目标。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2. 本协议期满后,如无另行续签,则自动终止。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则依法处理。第六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附则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被激励对象姓名):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