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合同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具有合法的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并拟向乙方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鉴于,乙方需要获得甲方提供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范围
1.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传输、频道分发、信号传送质量保证等。双方在具体传输服务内容和范围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费用清单》。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如有延迟支付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费用。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变更协议的履行方式。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2.协议届满前,双方如需终止合作关系,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退费方式进行结算。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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