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部运营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自愿订立:甲方:(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拥有售楼部的经营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房地产销售及售后服务;2.乙方具备相关的运营管理能力及资源;3.双方愿意在合法、诚信、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合作,共同推动售楼部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将以专业的团队和管理经验为甲方提供售楼部全面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市场推广、销售
2、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1.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售楼部场地、基础设施、销售资源等。1.3 双方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售楼部的运营业绩提升。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具体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期满。2.2 双方如需终止合作,应提前(具体时间)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保密协议3.1 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技术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3.2 保密期限自合作期限届满之日起继续有效。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4.1 乙方的服务费用将按照(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进行结算。4.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2 本协议正本一式(具体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