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经纪合同协议书甲方:(即演出经纪人)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箱:乙方:(即演员/艺人)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箱:鉴于以下事实:甲方具备演出经纪人的资格,并愿意为乙方提供演出经纪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演出经纪服务,并达成合作协议。基于相互尊重、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作为乙方的演出经纪人,负责为乙方提供演出、活动策划、市场推广等相关服务。1.2 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参与演出、宣传和推广活动。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2.2 若有需要,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但必
2、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报酬3.1 甲方负责制定乙方演出的报酬标准,并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3.2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演出所获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和相关费用。第四条 权益保障4.1 甲方将尽力保护乙方的人身、财产及形象权益,不得采取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4.2 乙方应尽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从事危害甲方形象的行为。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于合作期间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合作内容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5.2 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约,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6.2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若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协议,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期满。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