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员代理合同协议书运动员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运动员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住所地(或注册地):乙方:(代理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住所地(或注册地):鉴于甲方为运动员,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聘请乙方作为其代理人,就其相关事务进行管理和协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事项1. 乙方同意代理甲方在体育比赛、商业活动、合同签订、形象管理等事务中的一切权益和利益,为甲方争取最大利益。2.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代理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段)。2. 如双方同
2、意延长代理期限,应在原代理期限结束前至少(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代理权力和义务1. 乙方有权代理甲方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履行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赞助合同、宣传合同等。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并妥善使用甲方的相关文件、证件和信息。3. 乙方应当利用自身的资源和关系,积极推动甲方相关事务的发展,为甲方争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利益。4. 若甲方遇到任何纠纷或争议,乙方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解决,并尽力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代理报酬1. 甲方同意按照与乙方达成的协商一致的方式支付代理报酬,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2. 乙方有权根据代理事项的复杂程度、时间和工作量等因素,与甲方协商订立具体的代理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严重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