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形象设计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_起草日期:_甲方(委托方):_乙方(设计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品牌形象设计进行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品牌进行形象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志、标识、商标、字体、色彩等设计内容。二、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对甲方的委托负责,尽最大努力提供设计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符合甲方的要求。2. 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修改工作。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设计服务费用,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4. 乙方所提供的
2、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版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5.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设计稿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6. 双方应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并积极配合对方推进项目进程。三、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2. 合作结束后,甲乙双方应销毁或归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不得再继续使用。四、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因此产生的损失。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设计服务,应及时履行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争议解决机构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作完成。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为准。甲方(委托方):_ 乙方(设计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