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合同协议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小产权房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二条 甲方为小产权房的实际所有人,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第三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小产权房,并同意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项。第四条 双方确认购房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第五条 甲方保证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合法,并不存在第三方的权属纠纷。第六条 乙方同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所负担的义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房屋的相关审批和备案。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购房款项支付义务前,不得擅自改变小产权房的用途和性质,不得违法违规进行装修和改造。乙方购房款项支付完毕后,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等。第八条 双方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与本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不会将其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九条 在双方达成买卖协议的前提下,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违反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终止。第十一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并可根据需要复制协议备份。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