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催收合同协议书甲方:(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方)乙方:(债务人或债务人代理方)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乙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债务人。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偿还债务。3. 双方希望就债务催收事宜达成协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双方在债务催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债务催收方式2.1 甲方有权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法院诉讼等。2.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债务催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并按照要求
2、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条 催收费用3.1 乙方应承担因债务催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3.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催收费用,甲方有权在债务金额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在债务催收过程中获得的对方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泄露。4.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5.2 本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释和争议解决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除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外,双方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债务全部清偿为止。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