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邮电通信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行为人:【甲方行为人姓名】
乙方:【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行为人:【乙方行为人姓名】
鉴于甲方为提供邮电通信服务,乙方有意享用该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邮电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送、包裹投递、电报传送、电话通信等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乙方提供安全、快捷、可靠的邮电通信服务。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3.2 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邮电通信服务。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邮电通信服务费用。
4.2 甲方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清单,并及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五条 保密责任
5.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对双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5.2 未经一方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转让另一方的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一致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不可撤销。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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