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甲方:(姓名/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号码:_住所:_联系电话:_(以下合称为“出租方”)乙方:(姓名/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号码:_住所:_联系电话:_(以下合称为“承租方”)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业务资质;乙方需租用一辆汽车并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租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1.1 车辆品牌:_1.2 车辆型号:_1.3 车牌号码:_1.4 发动机号码:_1.5 车架号码:_1.6 车辆颜色:_第二条 租期及费用2.1 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
2、_日止。2.2 租赁费用: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限及车辆型号支付租金。详细费用清单见附件1。2.3 租金支付方式:_(支付方式的具体约定)第三条 租车使用规定3.1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车辆不被他人非法使用。3.2 乙方应按时将租赁车辆归还给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其同意,方可延长租赁期限。3.3 乙方如需对租赁车辆进行改装或维修等行为,应提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第四条 押金与保险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押金,作为对车辆损坏、违章及其他费用的履约保证。4.2 甲方应为租赁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
3、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2 如果甲方未按时提供车辆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并成为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法律文件。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