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星经纪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良好的名誉和实力,在明星经纪领域拥有一定的经验与能力;乙方希望将自身的艺术才能和社会形象最大限度地发展起来,双方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目的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乙方在艺术经纪事业中的利益分配方式,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受到保护。1.2 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为乙方提供专业的艺术推广、商务谈判等服务,力求实现乙方的职业目标和利益最大化。第二条:权利与义务2.1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其独家经纪人,代表乙方进行各类商务洽谈、表演活动等相关
2、事宜。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自愿决策并确认甲方作为其专属经纪人。2.2 乙方应保证个人形象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3 甲方应尽全力为乙方筹划、安排各类商业演出、宣传活动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益分配方式,合理向乙方提供报酬和其他相关资源。第三条:期限与解除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起至(具体期限)止。3.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合作机密及其他机构涉及的商业、技术、经营等不应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争议处理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具体份数),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另行补充协议。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