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代工合同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甲方住所地乙方: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鉴于甲方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代工生产,并且乙方具备相应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生产代工产品,产品规格和要求详见附件一。1.2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生产设备和材料,进行产品生产,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第二条 价格与结算2.1 甲方与乙方就产品代工的价格和付款方式达成
2、一致,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二。2.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按照每批产品完成后的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第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3.1 甲方是产品的合法知识产权所有人,乙方在代工过程中应绝对保密、不泄露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3.2 在产品代工完工后,乙方应立即将产品生产所需的全部技术和制造工艺全部交还给甲方,并在协议终止后不再使用。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4.2 若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免除此次违约责任。第五条 协议终止
3、5.1 合同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达到生产数量或期限为止。5.2 终止条件:5.2.1 双方就终止达成一致意见;5.2.2 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予以整改;5.2.3 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影响本协议的履行;5.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采用中文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附件一:产品规格和要求】【附件二:价格和付款方式】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