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代工合同产品代工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生产制造能力,并且愿意委托乙方进行产品代工生产;乙方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并且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产品代工生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产品代工生产。1.2 乙方承诺按时完成产品代工任务,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2.1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进行产品代工,并在双方签
2、订本协议后的(具体时间)前收到甲方支付的代工费用。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代工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第三条 交付及验收3.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代工产品交付给甲方,交付方式为(具体交付方式)。3.2 甲方在收到代工产品后,应进行验收。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规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进行处理或重新生产。第四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4.1 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转让给他人。4.2 双方应对彼此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细节等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的,应承担
3、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2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应按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6.1 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通知对方书面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具体期限)通知。6.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法处理已经交付的产品,并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后续事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名)日期:乙方:(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