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拍摄合同书协议编号:XXXXX甲方:(以下简称“出品方”)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以下简称“受雇方”)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鉴于:1. 出品方拥有相关影视拍摄的利益和资源,并有意委托受雇方进行影视拍摄;2. 受雇方具备相应的影视拍摄能力和资源,愿意履行影视拍摄的任务;3.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影视拍摄内容1.1 受雇方将根据出品方的要求,完成以下影视拍摄任务:(摘要说明影视拍摄的内容、范围等,具体详细内容由附件一影视拍摄内容描述确定)。第二条:影视拍摄时间和地点2.1 影视拍摄的时间和地点由出品方提前通知受雇方,并经过双方协商
2、确认。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受雇方完成影视拍摄任务后,出品方将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金额为人民币(¥)_元。3.2 出品方应在影视拍摄完成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受雇方支付报酬,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方式)。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出品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出品方有权要求受雇方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影视拍摄,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协助;4.1.2 出品方应按时支付报酬,并在影视拍摄过程中妥善保管受雇方提供的设备、器材等;4.1.3 出品方应保证提供给受雇方的影视拍摄对象和拍摄场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2 受雇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受雇方应按时高质量完成影
3、视拍摄任务,确保影视拍摄内容符合出品方的要求;4.2.2 受雇方保证在影视拍摄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拍摄场地的规定;4.2.3 受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器材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4.2.4 受雇方不得将拍摄过程中的影视资料、照片、视频等信息未经出品方许可向第三方进行传播或使用。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出品方或受雇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予以改正,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第六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6.1 在影视拍摄过程中,若双方一致认为继续履行本协议不符合实际需要,可协商解除本协议;6.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未完成的工作,并进行结算;6.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互不负责对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和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出品方和受雇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将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协议的其他事项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后终止;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