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拍摄合同本合同是由以下各方就影视拍摄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制片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演员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丙方(以下简称导演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鉴于:1. 制片方有意制作影视作品,愿意聘用演员方参与拍摄;2. 演员方具备相应的演艺才能,愿意参与影视拍摄。根据双方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拍摄内容1.1 拍摄名称:1.2 故事梗概:(简要概述剧情,不超过200字)第二条:拍摄日期和地点2.1 拍摄日期:2.2 拍摄地点:2.3 拍摄安排:(包括拍摄时间表、服装造型等)第三条:演员费用及支付方式3.1 演员费用:(具体
2、数额及结算方式)3.2 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第四条:著作权归属4.1 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第五条:保密约定5.1 双方同意对涉及影视拍摄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5.2 双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第六条:合同终止6.1 合同期限:(具体期限或拍摄完毕)6.2 提前终止:(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7.2 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第十条:合同生效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制片方、演员方均持一份。甲 方: 乙 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丙 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