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拍摄合同书鉴于以下事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在电影拍摄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合同内容1. 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的基本信息、合同起止时间、拍摄地点、拍摄任务、薪酬及费用、绩效要求、版权归属等。第三条 行为人条件1. 甲方与乙方确认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行为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双方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等资料真实有效。第四条 合法性要求1. 甲方与乙方确认,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等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任何
2、非法活动。2. 拍摄内容不得涉及敏感政治内容,不得妨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五条 转让及许可1. 甲方承诺,拍摄内容的版权归属于甲方所有,并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许可。乙方同意并无条件接受该约定。第六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通知方式1. 本合同项下通知、催告等书面通信应采用快递、挂号信、邮件等方式发送。第九条 合同解除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解除。2.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签署书面解除协议,并注明解除原因、解除生效日期等信息。第十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正文不得涉及政治内容,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1.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签字盖章):_ 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