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装品牌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品牌方”)地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地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品牌方为持有相关服装品牌的合法所有人,具备相关权利。2. 代理方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和能力,希望成为品牌方的特许代理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1. 代理方享有品牌方授予的在指定区域内代理品牌方服装品牌的权利。2. 代理方有权陈列、销售品牌方的服装产品,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为品牌方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第二条 代理
2、期限本协议的代理期限为(具体日期/年限)。第三条 代理方义务1. 代理方应按品牌方的要求建立和维护专卖店或销售网点,完成销售目标。2. 代理方应按照品牌方的运营规范,进行销售、营销、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3. 代理方应根据品牌方的授权,合理定价,不得恶意破坏市场秩序。第四条 品牌方义务1. 品牌方应提供原装正品服装,保证代理方销售渠道的货源供应。2. 品牌方应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宣传支持、培训支持等。第五条 商品价款与结算1. 代理方按照品牌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2. 结算期限为(具体期限)。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代理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
3、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 品牌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货源、支持或履行其他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七条 保密责任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对方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十条 生效与其他约定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