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服装品牌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品牌方”)
地址:(具体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
地址:(具体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 品牌方为持有相关服装品牌的合法所有人,具备相关权利。
2. 代理方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和能力,希望成为品牌方的特许代理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范围
1. 代理方享有品牌方授予的在指定区域内代理品牌方服装品牌的权利。
2. 代理方有权陈列、销售品牌方的服装产品,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为品牌方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协议的代理期限为(具体日期/年限)。
第三条 代理方义务
1. 代理方应按品牌方的要求建立和维护专卖店或销售网点,完成销售目标。
2. 代理方应按照品牌方的运营规范,进行销售、营销、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
3. 代理方应根据品牌方的授权,合理定价,不得恶意破坏市场秩序。
第四条 品牌方义务
1. 品牌方应提供原装正品服装,保证代理方销售渠道的货源供应。
2. 品牌方应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宣传支持、培训支持等。
第五条 商品价款与结算
1. 代理方按照品牌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 结算期限为(具体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代理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品牌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货源、支持或履行其他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对方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生效与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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