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种植销售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种植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销售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约定甲方向乙方销售甲方种植的农产品,以期双方共同获得合理的收益。本合同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所有农产品种植销售合同,具体种植项目、品种、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将在后续单独合同中约定。第二条 合同内容1. 甲方应按照农产品种植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量种植并养护农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2. 乙方应按时收购甲方种植的农产品,并
2、根据农产品品质给予合理的价格补偿。3. 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和地点进行产品的交付和收货,必要时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以调整追加或减少农产品的种植与销售。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农产品价格以单独签订的每批次销售合同为准,双方一致同意以当年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合理调整。2. 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将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同时提供相应的付款证明。3. 双方同意,如需调整价格或支付方式,应提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五
3、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完成种植并交付合格的农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2. 若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或未按合同要求收购农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认可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应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并予以签字确认。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1)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故意损害对方利益的;(3)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4)经申请或申请人付款,被人民法院裁决宣告破产的。第八条 其他事项本合同约定之事项,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在合同有效期内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单方撤销或更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种植方): 乙方(销售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