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创造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_地址: _联系电话: 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_地址: _联系电话: _鉴于,甲方为一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拥有关于(具体描述发明或创造的内容)的发明创造权;乙方则具备利用该发明或创造的愿望和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合作开发、使用、推广等方面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对其拥有的发明或创造进行开发、完善及相关商业化操作。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发明或创造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第二条 权益分配2.1 甲方享有该发明或创造的所有权,并保留对该发明或创造的处分
2、权。2.2 乙方享有根据合作结果获得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使用权、销售权等。具体权益分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合作内容的其他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使用或披露。3.2 因履行本协议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操作的,甲乙双方将确保该第三方同样履行保密义务。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4.1 甲方保证其享有该发明或创造的所有权,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等条款的行为。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处理与该发明或创造相关的权益问题,并承担相关责任。4.3 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推动项目的开发与商业化,并遵守
3、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5.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但需提前(具体时间)提出书面通知。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其他事项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效力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