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投资合同协议甲方:委托人姓名/公司名乙方:受托人姓名/公司名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管理;乙方具备从事投资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基金及期限1.1 甲方决定将委托资金总额为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委托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管理。1.2 本协议期限为期限年/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投资目标与策略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因素,制定适合甲方的投资策略。2.2 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具体的投资组合由乙方自行决定。三、投资
2、风险与收益3.1 甲方理解并接受投资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投资可能会产生盈利也可能会导致损失。3.2 乙方将尽力进行投资管理,但不保证投资收益,也不承担投资损失。3.3 甲方在委托资金亏损时,不能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四、委托费用4.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一定的委托费用。4.2 委托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五、信息披露与保密5.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运作情况、投资收益报告等相关信息。5.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未经甲方授权的任何第三方。六、协议的变更与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6.2 本协议在到期前可由双方协商终止,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7.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八、法律适用与其他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8.2 本协议正文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