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原则起草。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工程勘察服务的委托方和承接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勘察工程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合同双方委托方: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接方: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三条 勘察内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承接方同意进行以下勘察项目:(具体描述勘察项目的性质和范围)第四条 合同费用1. 勘察费用:委托方同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勘察费用。2
2、. 预付款:委托方同意在勘察工作开始前支付协议约定的预付款。3. 结算方式:双方同意根据勘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结算,并在勘察工作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第五条 保密责任1. 承接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勘察项目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2. 委托方应对承接方提供的勘察成果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在勘察工作进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勘察项目的性质、范围或费用等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合同。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提前书面通知,并协商解决。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承接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特此协议书,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委托方(盖章):日期:承接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