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勘察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原则起草。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工程勘察服务的委托方和承接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勘察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合同双方
委托方:
姓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接方:
姓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勘察内容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承接方同意进行以下勘察项目:
(具体描述勘察项目的性质和范围)
第四条 合同费用
1. 勘察费用:委托方同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勘察费用。
2. 预付款:委托方同意在勘察工作开始前支付协议约定的预付款。
3. 结算方式:双方同意根据勘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结算,并在勘察工作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
第五条 保密责任
1. 承接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勘察项目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2. 委托方应对承接方提供的勘察成果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在勘察工作进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勘察项目的性质、范围或费用等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合同。
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提前书面通知,并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承接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协议书,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
委托方(盖章):
日期:
承接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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